骨醉有一種意思是指“非人的迫害”,而“骨醉之刑”則自然是指一種令人遭受“非人迫害”的刑法。
武則天發(fā)明的這種極刑是在呂后曾經(jīng)發(fā)明的一種刑法上改進(jìn)“優(yōu)化”而成。
呂后曾創(chuàng)新出一種刑法叫做“人彘 ”,這種刑法是她用來對付嫉恨已久的戚夫人的。人彘顧名思義把人變成豬的酷刑。剁四肢、挖眼睛、熏聾耳朵、毒啞喉嚨、割去舌頭一同實(shí)施,個(gè)人認(rèn)為比變豬還殘的多,戚夫人被施刑后,五官盡毀,啥都干不了,半死不活,生不如死,簡直是慘絕人寰!
而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,同為女性統(tǒng)治者之一的武則天也曾做過這樣一事,她甚至把“人彘”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了一番,真是只有最狠,沒有更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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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則天的施刑對象是之前的死敵王皇后和蕭淑妃。在她們兩被囚禁在冷宮后,武則天先是將其二人打的不省人事,然后仿照呂后把她們變成人彘,武則天猶覺得不妥,將其扔進(jìn)酒甕中,倒上酒刺激傷口,酒直接滲透骨頭,痛至骨髓,聽起來就覺得毛骨悚然!
而要知道呂后把戚夫人變成人彘后,就丟進(jìn)了廁所,任其自生自滅。而武則天是更過分了,變成人彘了還要去折磨她們,讓她們遭受非人殘害。
真的是長江后浪推前浪啊!殘忍起來沒有底線!不過也不得不感慨,縱觀中國歷史上三大女性統(tǒng)治者,呂后、武則天、慈禧,無一不是手段殘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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